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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为妇女儿童撑起“法律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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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全国妇联发布《全国妇联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石狮法院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王顺玲获评“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系福建法院系统两名获此殊荣的法官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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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轻、严谨、上进、高效……这是简易案件审判庭庭长王顺玲法官给人留下的印象。她先后在湖滨法庭、立案庭、刑二庭、简案庭工作,以一个女法官特有的细腻,在平凡的岗位上书写了属于自己的瑰丽多彩。2019年以来,王顺玲法官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00余件,其中涉及女性被告人刑事案件118件128人次,涉及未成年被告人及被害人的刑事案件47件66人,无发回改判案件,无超期羁押或长期未结案件, 先后获得石狮市十佳政法干警、泉州市“三八红旗手”、泉州市法院先进工作者、泉州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福建省优秀少先队辅导员等荣誉。

       作为石狮法院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的主办法官,对涉罪未成年人,她始终坚持不抛弃、不放弃的原则,“法官妈妈”是她的另一个身份。

      在宋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中,外地来石务工的宋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被查获,因有醉驾前科,石狮法院依法判决宋某入所服刑。然而,宋某与前妻早已离婚不再来往,独自抚养年仅12岁、正在读小学的女儿,家人亲戚皆外出打工,孩子的看护监管问题成为横亘在众人面前的难题。

      在王顺玲法官以及阳光太太林丽娜多方协调下,福利中心表示可以暂时收留小女孩。有了“容身之所”,在哪上学又成了新的问题。王顺玲法官多次联系福利中心及周边学校做好细致协调工作。最终,宋某入所服刑,而小女孩暂时安置在福利中心并到附近小学继续就读。

     “好事做好做实做到底”,负责少年审判的王顺玲法官心系小女孩的身心状况、学习状态,与福利中心负责人保持“热线”联系,抽空看望孩子,送上文具、保温杯等小礼物,嘱托福利中心要多一份关心关爱。

       自2015年以来,王顺玲法官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优势,结合“青少年维权岗”和“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从“爱”字出发,从“教”字着眼,从“帮”字入手,立足在案前抓预防上下功夫,结合案中抓挽救,案后抓感化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使青少年维权和犯罪预防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选聘合适成年人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建立性侵案件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工作制度,保障未成年人刑事诉讼活动有序开展。2015年5月,该院刑二庭顺利通过省级巾帼文明标兵岗的复查验收。2017年3月,该院刑二庭被授予“泉州市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去年,该院整合刑事民事审判资源,将少年审判并入家事审判中,王顺玲法官仍然是该院家事少年审判庭的骨干成员,致力于探索家事少年审判专业化道路,参与石狮市家事维权一体化基地工作,受聘担任市妇女援助中心特邀调解员,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纠纷,充分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钉钉线上普法


      懂法,才能更好地守法、用法。王顺玲法官以“四个一”青少年普法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校园普法工作。“四个一”指一本书即根据该院审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编写的《法制微故事—青少年与法篇》、一堂法官精心准备的法治宣讲课、一场校园庭审活动、一次少年法庭开放日活动。

       2019年以来,王顺玲法官积极开展“少年法庭开放日”、钉钉校园庭审直播等多场校园普法活动,师生参与人数逾4000人。2019年起,王顺玲法官受聘担任闽南理工学院知行法学社团指导老师,实现从小学至大学的校园普法全覆盖。


       多年来,王顺玲法官致力于未成年人刑事审判及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用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实绩呵护着祖国花朵的茁壮成长,也用责任和担当有序推进妇女权益工作的开展,真正诠释了一名女法官的多彩绚丽的巾帼风采。


来源:石狮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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